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根据草编制品行业质量诚信联盟标准的要求,为规范行业市场经营行为,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,不断促进草编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,建立草编行业公正、公平的市场机制,努力提高行业整体素质,维护行业秩序和合法权益,确保《草编行业质量诚信联盟标准》的实施(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草编行业质量诚信成员单位,由宁波市鄞州区蔺业经济联合总会(以下简称“总会”)组织实施。
第二章 主要内容
第三条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及《规范》的有关条款,确保依法诚信经营,建立诚信文化,自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,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。
第四条 成员单位切实履行《规范》的要求,根据《规范》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,落实专、兼职人员责任,并报总会备案。
第五条 严格按照《规范》的要求进行生产经营,做好采购、加工、检验、售后等环节的记录工作,并做好数据信息的统计分析,为提高产品质量及服务提供可靠依据。
第六条 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质量安全、生产环境、职业健康等法律法规,建立相关台帐,确保生产安全有序地进行。
第七条 成员单位定期组织人员对《规范》进行学习,建立学习制度,每期学习都要记录在册,在学习的基础上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,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考核。
第八条 成员单位应以《规范》为基础,产品质量为生命线,核心竞争力为目标,努力争创行业品牌:
一、不断建立与完善生产经营各环节的质量保证体系,坚持产品的各项检验制度,确保产品质量实现在每个环节中;
二、做到不偷工减料、不粗制滥造、不使用不合格原材料,把好产品质量原料关;
三、不弄虚作假、不盲目生产,严格按照工艺及相关标准进行生产,把好产品质量技术关;
四、严格按照服务流程进行管理和控制,做好客服、追溯、召回等工作,把好产品服务关;
五、树立企业质量诚信服务的良好形象,切实做到“讲规范、守信用”,把好产品形象关。
第三章 制定与实施
第九条 本办法由总会制定、完善,领导小组成员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负责考核。
第十条 各成员单位要建立草编行业质量诚信规范领导小组,负责并检查本企业规范实施情况。
第十一条 为确保草编行业质量诚信联盟标准的有效实施,各成员单位与总会签署《草编行业质量诚信规范》实施承诺书,承诺书一式两份,签署双方各执一份。
第十二条 经考核,对切实履行《规范》要求的成员单位,总会将授予“质量诚信单位”的铭牌,并允许该单位在产品及包装上印刷“质量诚信单位”的标识标志。
第十三条 对有意申请加入的非成员单位企业,经考核合格后,允许吸纳为成员单位,并给予其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权利。
第四章 督查与处理
第十四条 实施承诺书签订后,由成员单位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日常工作,并将核查情况及时在单位内通报,接受领导小组的监督。
第十五条 总会不定期对各成员单位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指导。
第十六条 对切实履行《规范》要求的优秀单位、部门及个人给予表彰。
第十七条 对违反《规范》要求的单位、部门及个人,经调查核实,不足之处立即整改并交书面整改报告;对整改不合格、屡次违反《规范》要求的单位、部门及个人,经调查核实,予以通报批评;并收回授予的铭牌,同时禁止使用 “质量诚信单位”的标识标志。
第五章 附则
第十八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宁波市鄞州区蔺业经济联合总会。
第十九条 本办法与国家相关规定有抵触时,以国家相关规定为准。
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。